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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活动范围
北京、南京、杭州、上海、济南、深圳、广州、重庆、太原和青岛10座城市的华夏信用卡持卡人
二、活动时间
2010年1月1日-2月28日
三、活动内容
(1)笔记本抽奖:
活动期间每消费一笔即可获得一次抽奖机会,并有机会赢得ACER笔记本电脑,刷的越多,机会越多!(抽奖为全国范围,每月抽取25台,共计50台笔记本电脑)
笔记本介绍:
Intel®凌动™ 处理器 N280
1GB内存
320GB硬盘 (5400转)
10.1 英寸丽镜宽屏
30万像素高感光摄像头
尺寸:258.5 (W) x 184 (D) x 25.4 (H) mm
重量:1.18 kg
(2)电影卡派发:
2010年1月和2月每月消费金额均满足5000元且消费均满足5次的客户(两个月需同时满足条件),将免费获赠看购电影卡一张(可观影2次,同时2010年全年购票最低可享5折优惠)
四、活动细则
(1)本次活动时间为2010年1月1日0时至2010年2月28日24时,持卡人凡于活动期间持华夏信用卡消费(不含取现)符合活动规则,即有机会获赠相应的礼品。
(2)凡成功申请华夏信用卡的持卡人均可参加此活动,本活动以卡片为单位进行,如果符合参加条件的持卡人持有多张华夏信用卡,可享有多次获奖机会。
(3)交易时间以华夏银行信用卡中心系统记录的消费记账日为准,参与活动的相关消费的交易到账日期必须在活动期间内。
(4)以下刷卡交易不适用于本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华夏信用卡年费、循环信用利息、取现、预借现金的手续费及利息、逾期缴款所衍生的费用(如违约金、利息)、《华夏信用卡(个人卡)领用合约》约定的其他各项手续费;取消/退款的交易、预授权;以及其他华夏银行信用卡中心另行指定的项目(但应先经公告或通知持卡人)。
(5)此次活动的美元交易在活动中统一按照美元兑换人民币1∶7的汇率折算为人民币。
(6)笔记本电脑抽奖将在完成中奖名单公证后,通过华夏银行信用卡网站上进行公示,客户可登录网站查询中奖结果。笔记本电脑将于2010年3月20日前完成递送。
(7)如有任何舞弊、欺诈或非真实交易的情形,华夏银行信用卡中心有权取消持卡人参加活动和领取礼品的资格,并保留不另行通知而从该信用卡直接扣除该回馈礼品价值的金额或采取其他相应法律措施的权利。
(8)持卡人如有下述任一情形:所持信用卡被停用或管制、自行注销整户信用卡、对华夏银行信用卡中心其他债务不偿还的、违反《华夏信用卡章程》及《华夏信用卡(个人卡)领用合约》或本活动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的,即丧失参加本次活动和领取礼品的资格。
(9)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华夏银行信用卡中心保留对本次活动条款解释的权利,并有权根据需要取消本计划或增删、修订本规定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参加资格、消费时间及消费金额统计、赠礼标准),并于华夏银行信用卡中心相关媒体(如账单、语音电话、网站)公告后生效。
看购电影卡适用院线列表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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